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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宇律师,江南大学法律本科优秀毕业生,后又继续攻读了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。是一位拥有着十分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的优秀律师。独立执业前,秦宇律师有多年大型企业管理的经验,熟悉国内外市场贸易市场环境、营销模式等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秦宇律师
手机号码:13806172801
邮箱地址:blueocean9@126.com
执业证号:13202201110327445
执业律所:江苏文航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广益218号民航大厦三楼
并非每次都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,在下面的情形下,是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问题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:
① 当事人提供不出,因现场变动、证据灭失,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;
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;
③ 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;
④ 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;
⑤ 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;
⑥ 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、鉴定(包括重新检验、鉴定)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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